凡出口至中國大陸地區之貨物,託運人不要在嘜頭打R.O.C.(REPUBLIC OF CHINA)之標誌或圖樣。貨櫃不准夾帶中文書籍、報紙、雜誌等私人物品,若造成大陸海關查緝、扣押、檢驗、沒收或拒絕進口之一切損失(含衍生之費用)或延誤,由託運人負完全責任。如因其他事由致發生貨物卡關情事,對此產生之過夜費、押車費以及其他費用時,託運人亦須負責。
凡出CY貨櫃,因係託運人自裝自計並加上封條,本公司簽發之提單會加註「shipper' s load 、count and seal」,又託運人應注意貨物裝載重量是否平衡以及貨物有無固定(Lashing)以免發生損害,如因此產生之相關費用,概由託運人自行負責。另CFS貨載,託運人不得故意以異常方式包裝妨礙本公司正常裝載,否則造成他人或自己貨物受損時,由託運人負責。